别人欠款以房子抵偿,房子归我吗?

永康法律咨询 2025-04-10
房子未办妥房产证,目前不归您所有。根据《物权法》等相关法律,未办理物权登记,不发生物权效力。以房抵债需完成物权变更登记,否则您仅享有债权,不直接获得房屋所有权。若不及时处理,可能导致债权无法实现,房屋被他人主张权利等严重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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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未过户,不归您。处理方式具体操作:1.协商:与对方沟通,要求尽快办理房产证并过户;2.诉讼:若协商无果,向法院起诉,请求确认债权及房屋归属,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过户;3.仲裁:如双方有仲裁协议,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,裁决后申请法院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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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此类问题,常见方式有协商、诉讼或仲裁。若双方能友好协商,可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权利义务;若协商不成,可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确认债权,并依据判决或裁决办理房产过户。选择方式时,需考虑效率、成本及双方关系等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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